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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生育劳保给付资格拟放宽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12-02-23 15:09中新网2月23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行政机构会议今天通过劳工部门所提“劳工保险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函请台湾立法机构审议。除了放宽生育给 付资格,行政机构还规划4年调整1次老年年金给付加计金额、失能年金给付及遗属年金给付基本保障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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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行政院长”陈冲表示,修法是为了配合民众年金保险制度,增进女性劳工被保险人请领生育给付的权益,以及加强照顾年资较短、投保薪资较少的弱势劳工及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保障,请“劳委会”积极协调“立法院”各党团,尽早完成立法程序。
“劳工保险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修正要点包括,删除须参加劳工保险满一定年资,才可领生育给付之规定。生双胞胎以上者,可依比例增给生育给付。
此外,“行政院”拟调整老年年金给付加计金额、失能年金给付及遗属年金给付基本保障金额,自今年起算,参照消费者物价指数成长率每4年调整1次,但消费者物价指数成长率为零或负数时,不予调整。
按“行政院”规划,本次调整的加计金额及基本保障金额,立法通过后,将追溯自今年1月1日施行;因此,劳工朋友或受益人领取的年金给付金额会追溯补给。
[责任编辑:CKHANS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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