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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新政落地 医保结算更便利

来源: 台海网  2023-06-30 16:19

台海网6月30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渠道拓展、异地转诊取消三甲医院限制、参保女职工异地生育实现直接刷卡结算……记者昨日从市医保部门获悉,备受参保群众关注的跨省异地就医新政已开始实施。

“现在好方便啊,只需要在手机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我哪怕在省外,也可以直接刷卡结算了。”近日,市医保部门深入重点企业、乡镇、街道、社区、村,实地开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集中宣传活动,受到群众好评。

据了解,近年来福州市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越来越多。2022年,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数约9.3万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数约2.2万人。如果未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他们在省外异地就医时,就要自己垫付医疗费用,并为报销医疗费而两地奔波。

2018年开始,市医保部门率先在全省出台了有关异地就医管理、异地就医备案等多份文件,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刷卡结算。2022年以来,市医保部门不断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结算,将我市全部定点医疗机构纳入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范围。

今年6月16日,省医保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医保服务十六项便民措施的通知》,对优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提升异地就医结算服务等提出明确任务。省医保局在转发上述通知时要求,各地要全面落实十六项便民措施,并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措施,促进全省医保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市医保基金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均已实现门诊费用和高血压、糖尿病等5个特殊病种跨省即时结算。同时,优化异地就医备案范围,异地转诊取消三甲医院限制,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对外伤、急诊、住院期间院外诊疗、外出就医备案等服务采用承诺制、事后补备案等简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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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基金中心详解异地就医政策

目前跨省异地就医的流程怎么办、备案渠道有哪些……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市医保基金中心负责人,为广大参保群众详细解读。

问:跨省异地就医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先备案,选定点,然后持码卡就医。

问:跨省异地就医的类型包括哪些?

答: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问: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多长?

答: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只要参保状态正常,没有申请变更备案信息,备案长期有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问: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应提供什么材料?

答:跨省异地长期居住的,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本人或亲属的户口簿、房产证、异地工作证明等能证明申请人长期在异地居住的材料(或个人承诺书),填报《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办理备案登记。备案后,在安置地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针对已开通跨省门诊直接结算医院)就医及全国联网定点药店购药可即时结算,在参保地仍可继续即时结算。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填报《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办理备案登记。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备案后,在安置地全国联网医院住院、门诊(针对已开通跨省门诊直接结算医院)就医可即时刷卡结算。备案有效期6个月,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无论本次出院日期是否超出备案有效期,均属于有效备案。

问: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有哪些便利渠道?

答:参保人员可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闽政通—医保服务”、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和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及所属医保管理部传真、电话、窗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问:参保女职工异地生育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答:参保女职工因异地工作、异地居住等原因需至福建省内其他统筹区产检、分娩的,免办理异地生育备案,在办理产前登记后可在省内医保定点且具有生育资质的省内联网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参保女职工因异地工作、异地居住等原因需跨省产检、分娩的,在办理产前登记后,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所属管理部传真、电话、窗口、基层服务点申报办理异地生育备案手续,备案后可直接医保结算。跨省异地的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时,参保人应提醒医疗机构选择“普通门诊”或“普通住院”作为收费类别。

问:跨省异地就医未事先备案或补办备案的,医保待遇如何规定?

答:除了急诊和抢救外,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未事先备案,自费结算后申请医保手工(零星)报销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在非医保定点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人员跨省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可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问:参保人在外地突发疾病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如何结算医疗费?

答: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就医的,医疗机构在为参保人员办理“门诊结算”或“入院登记”时,应按接口标准规范要求如实上传“门诊急诊转诊标志”或“住院类型”。对于“门诊急诊转诊标志”或“住院类型”为“急诊”的,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地应视同已备案,允许参保人员按参保地异地急诊抢救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问:异地就医备案后医保结算是按参保地还是备案地待遇政策?

答:选择在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备案登记后即时刷卡结算的,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报销政策;未即时刷卡需要手工结算的,按我市基本医保政策手工报销。选择在非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其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我市基本医保政策进行手工报销。

由于参保地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不同,不同结算方式,会造成医保待遇的差异,符合条件的应即时持码卡结算医疗费。

问:参保人异地就医发生的外伤费用如何结算?

答:参保人员外出异地就医发生的无第三方责任、非工伤情况外伤费用,在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后,可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问: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后,因结算网络系统、就诊凭证等故障导致无法直接结算的,相关医疗费用如何手工报销?

答:参保人员可向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相关医疗费用,提供如下材料:

住院: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住院有效收费票据原件(含电子票据)、住院费用总清单(含电子清单)、出院小结(上述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本人农行账号(其他银行提供开户行网点名称)。

门诊: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门诊有效收费票据原件、门诊费用总清单(需加盖医院公章)、门诊病历;本人农行账号(其他银行提供开户行网点名称)。

[责任编辑:CX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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